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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都力挺租房你还会为租房发愁吗?

时间:2016-05-25 20:5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5月4日,总理主持召开常务会议,部署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等工作。会议决定,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个人依出租自有住房。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住房租赁堪称房地产第四级市场。它可以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解决人口的居住问题,满足民生需求。”

  四大措施:鼓励个人出租自有住房

  一、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改为租赁住房

  会议指出,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个人依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美国和等发达国家,其住房自有率为35%,租房人口比例占65%。但是,我国专业租赁经营业务发展相对滞后,房屋持有人更希望通过卖出而非出租房屋获利,开发商也更愿意直接房屋获得回款,而非长期地持有运营,一些房产经纪甚至逐渐放弃或淡化租赁业务。此次举措,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

  二、稳定就业或给予租房补贴等

  除了明确发展租赁市场的方向,此次常务会议也提出多项鼓励措施。例如,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另外,还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中介服务,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合权益。

  业内观点

  01

  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鼓励个人出租自住房,实际上是鼓励住房投资行为,这对于后续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行为有积极引导作用。同时,允许商业用房改变为租赁用房,这是目前去库存导向下的一个重要创新,对于盘活存量资产等有积极意义。

  02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表示,推进房屋租赁市场规模化发展有利于降低消费者的入市成本和购房压力,使其从长期的购房还款压力转变为短期的租金模式。此外,这也为库存严重地区的房企提供了一种转型方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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