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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GDP建设用地将下降35%

时间:2014-01-06 01:2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江门日报讯(见习记者/刘雅琴)到2015年,我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将下降35%,由2010年的1020亩/亿元降低至2015年末的663亩/亿元,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将控制在216.94平方公里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765.34平方公里。昨日,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公布了《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了我市提升土地效率工作的“十二五”目标。《意见》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为达到目标,《意见》指出要引导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优化,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同时强化规划导向,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要求,科学布局工业项目,工业项目必须进入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建设。在县级以上工业集中区和园区范围内,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下项目不单独供地。各市、区还应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已划定四至(即至东南西北方向)的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的产业规划,且每个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应确定一至二个主导产业,二至三个配套提升产业。

  此外,《意见》对新增建设用地单位面积税收产出也提出了要求:国家级高新区每亩每年的税收产出需不低于25万元,蓬江、江海区、新会区部分地区(会城街道办、双水镇、司前镇、睦洲镇)和鹤山市范围则需不低于20万元。另外,省级工业园区和各中心镇不低于15万元,要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基本形成以省级以上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为主体的产业集聚区。

  (编辑:邹浩)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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