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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发生交通事故 原车主有责任吗?

时间:2015-03-22 20:1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江门日报记者陈淑婷

      3月13日,本报“律师热线”栏目由广东三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更生接听并解答读者的问题。

      摩托车被盗后若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有责任吗?

      王先生:春节前,我的摩托车在自家楼下被盗,已经报案了,如果该车再发生交通事故,我还有责任吗?

      张律师:没有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2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因此,被盗的机动车发生事故,原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结婚前男方父母为儿子购买的结婚用房,属于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吗?

      刘女士:去年,我和老伴几乎将所有积蓄拿出来,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作为儿子的婚房,但儿子和儿媳结婚后,感情不好,现在闹离婚,这套房属于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吗?

      张律师:《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由此可见,结婚前一方父母为二人购买的结婚用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上班路上因醉驾而发生车祸受伤,算工伤吗?

      黄先生:我是一公司的业务员,上个月,我与一客户签订一份供货协议后,中午用餐时喝了一些白酒,有醉意,下午回单位骑摩托车上班路上发生车祸,面部和左上肢受伤,这种情况算工伤吗?

      张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规定,虽具有工伤情形,但是由于醉酒和吸毒导致受伤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也就是说,因上述情形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无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地点以及是否因工作原因,均不得作为工伤处理。因此,因醉酒驾驶而发生车祸受伤,不能算工伤。

      □江门日报记者陈淑婷

      3月13日,本报“律师热线”栏目由广东三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更生接听并解答读者的问题。

      摩托车被盗后若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有责任吗?

      王先生:春节前,我的摩托车在自家楼下被盗,已经报案了,如果该车再发生交通事故,我还有责任吗?

      张律师:没有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2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因此,被盗的机动车发生事故,原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结婚前男方父母为儿子购买的结婚用房,属于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吗?

      刘女士:去年,我和老伴几乎将所有积蓄拿出来,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作为儿子的婚房,但儿子和儿媳结婚后,感情不好,现在闹离婚,这套房属于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吗?

      张律师:《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由此可见,结婚前一方父母为二人购买的结婚用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上班路上因醉驾而发生车祸受伤,算工伤吗?

      黄先生:我是一公司的业务员,上个月,我与一客户签订一份供货协议后,中午用餐时喝了一些白酒,有醉意,下午回单位骑摩托车上班路上发生车祸,面部和左上肢受伤,这种情况算工伤吗?

      张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的规定,虽具有工伤情形,但是由于醉酒和吸毒导致受伤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也就是说,因上述情形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无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地点以及是否因工作原因,均不得作为工伤处理。因此,因醉酒驾驶而发生车祸受伤,不能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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