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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江企享税款优惠逾2亿元

时间:2014-02-20 20:1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江门日报讯(记者/樊炜通讯员/陈慧燕孟胜男)日前,记者从江门海关获悉,2013年,江门口岸共有2339票进口货物享受了优惠税率,受惠货值4.08亿美元。通过支持和帮助江门企业用好用足优惠原产地政策,去年江企享受税款优惠2.19亿元人民币。

  去年,江门海关积极采取了包括依托12360服务热线、外经贸信息发布会和企业座谈会等平台,大力宣传优惠原产地政策;大力推广应用税费电子支付系统,鼓励企业运用优惠政策开展对外贸易,提高通关效率;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企业“现场办公”,帮助企业解答疑问等多项有效措施,方便企业办理相关的通关手续。

  据介绍,去年在我国实施的13个优惠贸易协定中,江门关区企业的受惠货物涉及面广,达到了11个优惠贸易协定,包括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中新(西兰)自贸协定、内地与香港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中国—巴西自贸区、中国—智利自贸区等。此外,为落实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方针,2014年依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协定,将继续对原产于东盟各国、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等国家的部分进口产品实施协定税率,部分税率水平进一步降低。在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框架下,对原产于港澳地区且已制定优惠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实施零关税。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部分产品实施零关税。

  小知识:

  优惠原产地政策是指在采用多种进口税率的情况下,通过贸易协定等方式,从协定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在关税规定中享受优惠待遇。在我国,采用优惠原产地证书从协定国进口部分商品,将享受比最惠国税率更低的关税税率,优惠原产地政策的合理运用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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