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江门新闻网--江门论坛--江门日报
当前位置:主页 > 江门新闻 > 降低申请门槛办理更加便利

降低申请门槛办理更加便利

时间:2014-05-23 09:4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阅读:

  江门日报讯(江组讯)《江门市区人才公寓管理试行办法》自2012年4月实施以来,对我市人才公寓的申请、审核、分配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人才公寓的使用和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我市高层次人才提供了良好服务,得到了企业和高层次人才的好评。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人才公寓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增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更好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和听取企业、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对该试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江门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近日经市政府同意下发实施,《江门市区人才公寓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与原来的试行办法相比,《江门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除对高层次人才申请入住继续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外,主要有如下变化:一是适用时间向前延伸。原试行办法规定,2012年1月1日以后引进来我市市区工作的有关高层次人才可提出申请,现将引进到我市工作有关高层次人才的时间调整为2010年3月29日以后。二是降低申请门槛。将拥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以上(含)的人才纳入申请范围。三是操作性更强。符合入住条件的人才不再以“高端人才、高级人才和紧缺人才”三类进行划分,而是直接按国家、省对高层次人才授予的荣誉,以及我市对高层次人才的称谓列出了10个操作性更强的参考标准。四是办理更加便利。申请人才公寓的主体由“家庭或个人”调整为“用人单位”,人才入住后无需再为本人办理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环卫、物业管理等一系列手续而发愁。

  详情可登录“江门市专业技术人员之窗”网站()的人才政策栏目详细阅读《江门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也可致电0750—3273513,向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咨询。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